严蕊故事的真相_白鞋夏兰兰

本站致力营造轻松、舒适的交友环境。
另有小说阅读站点,网罗包括训诫文、腐文在内的全网书源。

第1回

大概是天边月在讲谈社发了一个征文启事(现在好像被删掉了),引出keyboard的一篇长篇小说,写的是朱熹怎样逼拷官妓严蕊,二十天里一再打板子,打到“双腿齐断”,以致要上夹板。可谓打屁股文学作品中的一绝了。不过我不喜欢,很想另外说几句。
严蕊是实有其人的,而且蛮有名。《二刻拍案惊奇》中的《硬勘案大儒争闲气 甘受刑侠女著芳名》这回书就是写她的事。在带绣像的本子上还可以看到这个俏妮子坐牢受苦的模样呢。好像根本用不着引用什么《千山》杂志上现代文人瞎编的文章作为创作素材的。Keyboard的小说如果说明是别出心裁的新创故事,也还罢了。却偏要声明是根据“大量史料”写成的,也要人家当作“素材”,就更离谱了。
记得好几个月以前,好像是在spanking,BDSM乐园有人发过一篇关于严蕊的故事,题目似乎是《真的严蕊怎样受杖刑》。看过后才知道《二刻拍案惊奇》中的严蕊故事已经离真相很远了,关于这个台州官妓的实际情形,唯一的第一手材料是《朱文正公(也就是朱熹)全集》中收录的朱熹参劾唐与正(字仲友)的六个折子中提到的她的事,以及奏折中摘引的她在台州和绍兴两地司理院受审时的口供。
基本事实是:因为天灾,皇帝请朱熹出山做浙东赈灾和恢复农业生产的提举使,他在巡察途中,遇到台州(即天台)外逃的灾民,向他倾诉唐太守的劣绩,他才赶到台州查办唐与正,向朝廷上奏本要罢唐的官的。他参唐与正不法的事很多,有刻剥百姓、搜括民财、贪污公库、受赃枉法、生活腐化等,不过这都是当时官场的通病,唐与正也并不比别的官坏多少,加上他和朝中宰相是姻亲,所以朱熹连上六本也告不到唐与正,最后这个迂老夫子急眼要辞官,皇帝要照顾他的面子,也不过把唐与正平调到别处做官而已。
严蕊确实是唐最宠爱的官妓,经常出入唐的内宅,还和别的官妓一起侍侯唐与正洗澡。受审时自已供认不止一次和唐做爱(供状上作“逾滥”)。唐要收他作妾,所以用太守的职权准许她脱籍。叫她到外地去住。可是唐与正要升任江西提刑使了,怕严蕊真的脱了乐籍不跟他去江西,所以并不给她在妓乐司衙门正式办脱籍手续。所以朱熹参唐的不法之事之一是滥用职权,私放官妓。而严蕊在没办正式手续的情况下,以台州官奴的身份到外地居住,如按“逃亡律”治罪要判徒刑。就算事出有因,也要按“浮浪律”判“杖一百”。所以严蕊从黄岩捉回台州,不必审问,至少就是杖罪。其实是唐与正害她的。朱熹在台州调查唐案时,唐与正虽已停职,势力还很大,一直刮翻案风。司理院衙门要对严蕊决杖,其实是借此打击唐党的气焰。唐昕说严蕊要受杖,竟派手下的打手到司理院去要抢人。没抢到严蕊,却更使严蕊非捱打不可了。这就是严蕊第一次受杖。
当时唐案涉及人犯很多,朱熹要进一步查唐的问题,认为在台州受唐党的干扰,所以把一干人犯都送到绍兴司理院再审。并不只是严蕊解去绍兴,单是妓女就有沈芳、王静、张婵等好几个。在绍兴严蕊又供了恃宠干涉公事,替人说情收人财物等事。但在绍兴再审出的事加在一起也没有告到唐与正,倒是严蕊这样的涉案人员,到结案时少不得还要因为犯了“不应律“等罪名,又受一次杖刑。而且至少是“杖四十”。这就是严蕊在二月之间一连受到两次杖刑的实际情况。
南宋时记载这件事最早的笔记小说是洪迈的《夷坚志》,也是最接近事实的记载,现在抄录如下:
 
 
湖州吴秀才女,慧而能诗词,貌美而贫,为富民子所据。或投郡诉其奸情,王龟龄为太守。逮系司理狱,既伏罪,且受徒刑。郡僚相与诣理院狱观之,乃具酒,引使至席,风格倾一座。遂命脱枷待饮,谕之曰:“知汝能长句,宜以一章自咏,当宛转白侍制为汝解脱,不然危矣,”女即请题,时冬末雪消,春日且至,命道此景作《长相思》,提笔立成,曰:“烟霏霏,雨霏霏,雪向梅花枝上堆,春从何处回。醉眼开,睡眼开,疏影横斜安在哉,从教塞管催。”诸客赏叹,为之尽欢。明日以告王公,言其冤。王淳直不疑人欺,亟使释放。其后无人肯礼娶,周介卿石之子买以为妾,名曰淑姬。
台州官妓严蕊,尤有才思而通书,究达今古。唐与正为守,颇属目。朱元晦提举浙东,按部发其事,捕蕊下狱,杖其背,犹以为伍佰行杖轻。复押至会稽,再论决。蕊堕酷刑,而系乐籍如故。岳商鲫霖提点刑狱,因疏决至台,蕊陈状乞自便。岳令作词,应声口占云:“不是爱风尘,似被前身误,花落花开自在时,总是东君主。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岳即判从良。
 
       
       洪迈把那个家贫而做富家子小姘的吴秀才女和严蕊合在一条里写,显然认为严蕊就是一个官妓,并不冰清玉洁,也不是什么“侠女”。只是因为她俩都能写很好的词,才摆脱了悲惨的遭遇。洪迈的记载很简略,有容易引起误解的地方。比如说“杖其背。犹以为伍佰行杖轻”都没有主语,很像是朱熹就是主语。其实宋朝法制,审理和处决犯人是各地司理院的事,
台州当时是一个姓吴的通判(积极倒唐的)主管此事。以朱熹的地位和身份,根本不可能坐堂审问一个妓女,或是亲自监临光背裸臀的女犯捱荆条。又比如把“复押至会稽,再论决”和上文连读,很像是因为第一次打得轻了,才发到绍兴再打一遍。其实“罪不重科”是各朝法律的通则,严蕊到绍兴又受杖,是因为她还犯了别的罪。只是一个柔弱的年轻女子在不到两个月就两次受同样的肉体刑罚,的确称得上“酷刑”。
       还要强调的是,那首“不是爱风尘”的词,据严蕊在受审时交代,其实是唐与正的一个亲戚高宣教替她做的。古时的文人常常代妓女写诗作词,借她们的美貌和名气得到流传。所以不必说严蕊是剽窃。倒是她把高宣教在她要到黄岩去暂住前替她做的词,用在岳霖要给她脱籍之际,确实比较应景,真是才思敏捷得很。
       不过,因为朱熹毕竟没有告倒唐与正,而且唐与正在官场上也没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坏名声,倒是朱熹不久以后就辞了官又回山里教书了,所以当时朱熹为什么要告唐与正,在人们传说中就越说越离奇,迂夫子的为民请命之举,最后竟落得个“秀才争闲气”的评价。而严蕊这个很出名的妓女(她曾是台州的“都行首”,也就是头牌妓女),确确实实捱了两顿毒打,却是很多人都会挤到司理院大堂前参观,很快就成为不胫而走的谈资。于是就附会出不同的传说。到南宋晚期周密写《齐东野语》时,他记录的从“天台故家”听来的故事,就和《二刻拍案惊奇》中的差不多了。——严蕊成了保全唐与正名声的“侠女”。
       朱熹在南宋并没有多高的威望,是元朝皇帝为了笼络汉人才捧起来的。捧高了,老百姓就有逆反心理,这就是《二刻拍案惊奇》里把朱熹越描越丑的群众基础。像把审问严蕊的绍兴太守编造为朱熹的门生,叫南宋的严蕊受明朝才流行的拶指和夹棍拷问,都是无中生有的。
       严蕊是实有其人的,不知道苏三是不是真的也有其人。她们都出现在《二言三拍》中,但是苏三后来红得不得了,几乎没有一种地方戏里没有苏三的曲目,“苏三起解”和“三堂会审”几乎人人会哼几句。到现在,还有电视连续剧拍出来。恐怕除了别的原因,民众普遍潜在的SM情结是很起作用的。严蕊却没有苏三走红,我想这恐怕尊孔的传统意识不允许把丑化朱熹的故事搬上舞台之故。要不然,洪洞县现在还有相传是苏三住过的死囚牢,天台人怎么会忘了给严蕊造几个旅游景点呢。
       不过严蕊毕竟还是幸运的。她虽然被唐与正害得受了酷刑,要赤裸着如花似玉的娇躯,
匍伏在冰冷的青砖地上,香肌雪肤受那无情荆条的反复摧残。但她在老百姓中被美化为“侠女”,终于芳名永驻人世。而同样也要赤身裸体爬在青砖地上捱荆条的王静、沈芳、张婵……呢?
可怜“芳名”,还有几人知?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0
评论 抢沙发
头像
欢迎评论!若上传图片,请点击左侧导航栏的图床工具,获取图片链接。
提交
头像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代码图片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