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兰贝斯贫民习艺所_l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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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回

兰贝斯贫民习艺所(2) 
 
  男孩子的运动场占地大约一英亩,是用石板铺成的。运动场四周是砖砌的平房,包括办公室,储藏室,医务室,牙医诊所,还有一间男孩的藏衣室。院子最阴暗的角落里是一间空屋子,最近那里面关了一个十四岁的小孩,据其他的孩子说,他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家伙。他企图逃出学校,在三层楼上爬出了窗户,登上了屋顶,工作人员爬上去捉他,他竟公然向他们扔石子和七叶树果子。这件事情发生时,我们小班学生都已经睡觉,第二天早晨那些年龄较大的孩子把这件骇人听闻的事情讲给我们听了。

 
  学生犯了这一类性质严重的过失,到了星期五就要在那大健身房里受罚。那是一间阴森森的大厅,大约有六十英尺长,四十英尺宽,屋檐很高,一边从梁上垂下了几根爬绳。星期五的早晨,二三百名男孩,从七岁起到十四岁的,整队走进大厅,像部队那样排列整齐,站成一个凹形。犯了过失的人站在缺口一面的厅底深处,一张长课桌(那样儿好像军营里用的餐桌)后面,等候审讯和受罚。桌子前面,靠右边,摆着一个架子,上面搭拉着几根缚手腕的皮带,还触目惊心地挂着一个板子。

  凡是犯了轻微过失的孩子,都被一一横按在那张长桌子上,脸朝下,脚被缚起来,由一位中士牢牢按住了,另一位中士从孩子的裤子里扯出他的衬衫,蒙住他的脑袋,然后拉紧了他的裤子。

  欣德拉姆大尉,一位退伍海军军官,体重大约有两百磅,一只手背在后面,另一只手握着一根大约有四英尺长,足足有男人大拇指那么粗的藤条,摆好了架式站在那里,估量着这根横在孩子屁股上空的藤条。然后,他慢条斯理、紧张动人地高举起了藤条,唰的一声横抽在那孩子屁股上。这情景惊心动魄,每次总有一个孩子昏倒,从行列中跌了出来。

  每一个犯了罪的人,少则挨三下,多则挨六下。被打到三下以上时,他那哭喊声是可怖的。有时候,人们以为事情坏了:他不出声了,或者,晕过去了。藤条打下去,他不动弹了。于是就将这个挨了打的人抬到一边,安放在健身房的垫子上,让他在那儿抽搐扭动,至少十分钟,痛楚才会逐渐减轻,这时,屁股上就横着留下了三条像洗衣服女仆的手指那么宽的粉红色伤痕。

  用板子打的情形又有所不同。打了三下以后,孩子就需要由两位中士扶着,给送到外科医生那儿去医治了。

  孩子们会告诫你:即使没犯过错,你也别否认人家的控告;因为,如果一经被证明确实犯了过错,那你就要受到最大的惩罚。孩子们往往口齿不清,不能说明自己是无辜的。

  我那年七岁,到了大班里。我记得第一次看人家怎样挨打,自己悄悄地站在那里,当管事的走进来时,我的一颗心扑通扑通直跳。站在桌子后面的,就是企图逃出学校的那个无法无天的小家伙。我们只看见他高出了桌面的脑袋和肩膀,他好像长得很矮小。他有着一张瘦削的脸,一双大眼睛。

  校长庄严地宣布了他的罪状,接着就问他:“你有没有罪?”

  我们这位无法无天的小家伙不肯回答,只傲然向前直瞪着眼睛。于是他被拉到了架子跟前;因为他矮小,就让他站在一只肥皂箱上,这样就可以用皮带把他的手腕缚了起来。他挨了三板子,然后被送到外科医生那儿医疗去了。

  每逢星期四,就要在运动场上吹响喇叭,我们都停止游戏,像塑像似地僵在那里,这时欣德拉姆大尉就对着一只扩音器,宣布星期五应当去受罚的那些人的名字。

  有一天,星期四,我大吃了一惊,只听见我的名字被报出来了。我怎么也猜想不出自己做了什么错事。然而,当时我竟会莫名其妙地感到兴奋——这也许是因为我成了一幕戏里的主角吧。到了受审的那一天,我走进场去。校长说:“人家告你放火烧堤防(指的是厕所)。”

  这可是冤枉。原来有几个孩子在那石头地板上烧一些碎纸片儿,我是在火烧着的时候走进去解手的,但是点火的人当中并没有我。

  “你有没有罪?”他问。

  我很紧张,并且被一种无法控制的力量支配着,于是脱口而出地说:“有罪。”当时我既不感到气愤,也不觉得冤枉,只意会到一种可怕的危险,就听凭他们把我领到了桌子跟前,在我屁股上抽了三藤条。砭肌灼肤地痛得我停止了呼吸,但是我并没有哭出声来。我虽然已经不能够行动,被抬到了垫子上去休息,可是我却觉得自己是勇敢地胜利了。

  那时雪尼在厨房里打杂,事先不知道这件事情,直到我受罚的那一天,他和其他的孩子一同列队走进健身房,一眼看见我在桌子后边露出了脑袋向外张望,才大吃一惊。后来他告诉我,看着我被抽那三藤条时,他气愤地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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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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