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回
漫话中国的廷杖文化 (转贴,作者佚名)
廷杖者,打屁股也,而且是在大庭广众之下的打屁股。因此,有些人看到我这文章的题目,可能就会有疑问了:怎么,打屁股也成了文化?是啊!由于打屁股很有中国特色,在中国的历史又源远流长,而且打出的花样也五花八门,称之为廷杖文化实不为过。
追根溯源,打屁股这种体罚,应该是从人类脱落尾巴开始,也就是我们刚刚从树上下来的时候。你想,如果把猴子按在地上,打猴子屁股那就无从着手了。只有脱落尾巴之后,打起屁股来才铿锵有声,有板有眼。所以,直到现在人们在做了错事之后,还会很自然地撅起屁股接受惩罚。
其实,我们的祖先对于身体部位的观念原本是很开放的,最早的衣服就是一片树叶,遮盖的仅仅是阴部。直到春秋时代,人们对于自己的下体亦不避讳,例如晋成公的名字就叫黑臀,即黑屁股。因此,在那个时候打一下屁股并不算个啥,也没有性骚扰一说。只是后来进入封建社会以后,受封建伦理观念的侵蚀,施刑者总想利用廷杖让受刑者“通过皮肉触及灵魂”,这样,打屁股才揉进了大量的诸如气节、荣辱等人文因素。
但是,一旦让廷杖进入文化层面,就势必要有相应的制度规范,打起屁股来一般要求要准、狠。如果轻描淡写,走走形式,那则不仅无济于事,而且还会留下后患。如东汉末年汉桓帝时,南阳太守刘宽立了一条规矩:凡吏人有过,均以蒲鞭(用柔软的蒲草编织的鞭子)打之。所谓蒲鞭,就是用菖蒲草做的鞭子。用蒲鞭来打屁股,惩恶罚过,这不是孩子们在闹着玩吗?况且当时正是著名政治家曹*称为“治乱世当用重典”的年代啊。可以想象,当刘太守在高悬着“执法如山”匾额的庄严府衙里导演这一幕“名垂青史”的闹剧时,当软绵绵的蒲鞭抽打在犯罪者的屁股上时,那些犯罪者还不偷着乐死?三国时期周瑜打黄盖,虽然是条苦肉计,带有演戏的成分,但也是扒下裤子结结实实地打了四十大板,打得黄盖皮开肉绽。相对来说,刘太守的这种既不伤皮肉更不动筋骨的廷杖,就毫无一点技术含量了。有如此纵容、鼓励下属违法乱纪的官僚,东汉末年吏治松弛、贪污腐化之风盛行,大汉王朝的土崩瓦解也就不足为怪了。就在这场闹剧过去不到十年,便爆发了声势浩大的黄巾起义,刘宽的性命与东汉王朝也就一起覆灭了。
据有关文献记载,隋朝隋文帝时,就已经有在朝廷上用大棒子打人的纪录了。《资治通鉴》介绍,隋文帝是个生**猜忌之人,眼里容不得一点沙子。臣下稍有过失,便亲自执杖,“殿庭棰人”,而且往往出“杖”过重,“捶人三十者,比常杖数百”,这样就使“罪臣”当庭毙命。在满朝文武大臣的争相劝谏下,隋文帝才极不情愿地在朝堂撤掉这一刑具。但不久有人**尚书左仆射高颎,隋文帝听后大怒,又下令大杖伺候,可寻遍大殿内外,也无大棒,于是,顺手抓起一马鞭捶向高颎,竟打得高颎一命呜呼。可能是觉得马鞭不如大棒子顺手,隋文帝不久便又在大殿内放置起大棒来。
明确提出廷杖文化的应该是开创唐朝“贞观之治”的唐太宗李世民。唐朝以前虽然已不乏廷杖现象,但却没有多少人能说出个所以然来。公堂上罚打犯人也没有固定的部位,除了打屁股外,还会鞭打其胸部、背部等其他部位,以致于很多犯人被活活打死。一次偶然的机会,唐太宗在太医院看到一幅“明堂针灸图”,得知人体重要器官的穴位多在背胸部,这些部位撞击拍打会有生命危险,而人体臀部的重要穴位就少得多了。唐太宗很受启发,作为盛唐明君,他很快就做出规定:以后对犯人不准打胸背部,而只能打屁股。从此,在公堂上“打屁股”就成了定例,中国的廷杖文化便开始了与时俱进。对此,鲁迅感叹道:“我们是最能研究人体,顺其自然而用之的人民。脖子最细,发明了砍头;膝关节能弯,发明了下跪;臀部多肉,又不致命,就发明了打屁股。(《花边文学·洋服的没落》)”
明朝是一个盛行打屁股的朝代,其开国皇帝朱元璋硬是将廷杖演变成一种酷政。朱元璋由于自己没读过书,斗大的字不识一筐,可能是由于其过份敏感、极度自尊而又自卑的一种心理在作祟,没有受过诗书教育的朱皇帝就变态似的要让那些心高气傲的读书人难堪一下。出于这种心理,朱元璋特别喜欢居高临下折辱读书人,动不动就要在大堂之上打臣子们的屁股,往往是一言不合,不管你是庄重严肃的国家栋梁,还是学富五车的翰林学士,朱皇帝一火,你就必须得剥掉衣履,老老实实地趴在地上,亮出屁股,当着文武百官的面,让朱皇帝痛打一顿。打完了再拖上来,打死了就抛下去完事。例如永嘉侯朱亮祖,曾是明朝的开国元勋,后来由于贪赃枉法,作威作福,朱元璋得知后恼羞成怒,将其召入京城,硬是手持大杖将其活活打死。他这个先例一开,其后代们虽然没有他治国的手腕,但羞辱读书人的爱好却始终如一,好不逊色。
在明朝以前,对于被打屁股的大臣,多少还存点体面,允许他们穿着裤子,有时还要拿一块毡子裹起来再打。而且被廷杖的大多是一两个人,但后来不光是让受刑者在众目睽睽之下接受惩罚,而且规模也越来越大。例如,在正德年间,明武宗就曾创过让107人同时光着屁股受杖的纪录。到嘉靖年间,明世宗朱厚璁更是不甘落后,在午门对左顺门哭谏的134人同时廷杖,其中16人当场死亡。想想看,上百人同时被扒下衣服,排在太和殿下。放眼望去,只见阳光下一片白花花的屁股,那该是一道怎么蔚为壮观的“靓丽的风景线”?随着行刑官一声令下,上百根棍子同时起落,一时间声响震天,血肉横飞,惨不忍睹,让人不寒而栗。那些挨打的大臣,起初还要坚持一下,后来也就忍不住疼痛而大声呻吟起来。为了能让执刑者出手轻一些,以至于后来出现好多文武官员争着给宦官当干儿子、干孙子的怪事。
近年来,有不少专家学者专门在研究明朝的这种“廷杖文化”。研究表明:明代执行廷杖的基本程序为,行刑的前一日,有关方面通知获罪官员明日准备受刑。行刑时,由侍卫和太监将大臣绑赴午门外,宦官高坐中央监刑,其他政府官员则陪坐两旁,左边站小宦官三十人,右边站锦衣卫三十人,庭下站行刑狱吏百余人,都穿短裤,手执木棍。宦官向“犯罪”的大臣宣读皇帝的诏书(判决书)后,行刑狱吏扑上来,将“罪犯”摁倒在地,用麻布把他从肩膀以下绑住,使他不能转动。再把他双足用绳索绑住,由壮士四方牵拽握定,只露出臀部和腿部,接受廷杖。先由军校打三下,作为开场。然后,分别“着实打”和“用心打”,上百名军士一边哈喝壮威,一边轮流执杖施刑。打完,再用厚布将人裹起,几个人一齐用力,将其抛起,掷到地上。廷杖时,受刑人痛苦难忍,大声哀号,头面撞地,尘土塞满口中,胡须全被磨脱。强壮的人可支持八十下,超过一百的往往即在杖下毙命。不死时,也要割去败肉数十碗,医治半年以上。被杖的人如果事前知道,都先吃点药准备挨打,如果突然被杖,则很少能活的。被打的人如果昏迷,据说喝人尿可以醒过来;受伤青痕如果不过膝盖,还可以救活,但救好以后,往往成为残废。
明代官员最头疼的就是这种刑罚,有人甚至因此作梦也梦见挨打。锦衣卫行刑狱吏,都受过特别训练。这训练是:在砖头的上面盖一张纸,要求将砖头打碎,而纸一点不破。如果得到满意的贿赂,他们打下的木棍,看起来很重,甚至血肉横飞,但受伤较轻,痛苦也较轻。如果家庭贫苦,无钱行贿,他们下杖时看起来很轻,皮肤也不破,但痛彻心腑,只三四十杖,静脉血管就会寸寸切断,全部肌肉组织溃散,不久即死,无药可救。
到了明朝后期,大宦官魏忠贤把持朝廷时,因魏宦官对士大夫的脸面屁股均不感兴趣,廷杖文化才开始走向没落。这倒不是说魏宦官在推行仁政,而恰恰相反,在魏宦官看来,在朝廷上用板子杀人,不但效率太低,而且响动太大,很不划算。当时的刑讯机关:厂、卫、镇抚司,都攥在他手里,谁不听话随时都可以弄到那里收拾,而且爱怎么收拾怎么收拾,也没有人敢说三道四。让他们挨板子不是太便宜了吗?但虽然板子不再打屁股了,但伤疤却永远落在了国人的心灵之上。因为在他列祖列宗那劈劈啪啪的板子下面,很难爬出来什么像样的人物。
我们现在虽然早已脱离封建社会,表面看来已没有流氓皇帝在打我们的屁股了,但作为一种文化病态、文化糟粕,各种各样的“廷杖文化”却时不时地在泛渣回潮,谁能保证我们就走出它的阴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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