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回
县衙正堂前,衙役分立两旁,手中持著刑杖,一字排开。午后天气晴朗,这一日的审讯是在堂前进行,堂前的台基叫做月台,月台上有两块青石板,原告跪在东面,被告跪在西面。今日,西面的青石板上跪著一个女孩,身著粗布衣杉,低著头不敢正视前方。前方正堂暖阁中,摆放著县令审理案件时的公案,案上文房四宝,火签筒、惊堂本齐备,县令居中坐在公座上,左首一张小桌上,坐的是县令私人聘任的刑名师爷,正是一幕常见的县衙审案情景。
县令开口:「堂下所跪何人?」
「民女于琥儿。」女孩细声回答。
「抬起头来。」
女孩依言怯怯的抬起头来,映入县令眼中的是一张清秀的容颜,稚气未脱的脸蛋上有著一双明亮灵精的眸子,虽然未施粉脂,却有一份说不出的脱俗可爱。县令摇头喃喃自语:「有这样的容貌,怎恁地不知自爱?」声音虽然不大,女孩仍是听的清清楚楚,脸上闪过了一丝委屈的神色。
确认了女孩的身份,县令问道:「你可知本官传唤你来,所为何事?」
琥儿摇了摇头「民女不知。」
「当真不知?依照律法,妇道人家若非涉及奸盗,可由亲人代为应讯,既然传唤你来,你还不知何事麼?」
琥儿不语,轻咬著下唇,脸上的委屈更甚了。
「既然你不肯认,那本官就明说了吧,初三晚上,有人见你到张阿牛家中,一夜未出,直至隔日清晨才离开,那夜有人听闻张阿牛家中传出淫声浪语,显是你和张阿牛有和奸情事,你认不认?」
琥儿脸上一红,道:「没有此事,大人请明察。」
县令道:「本官也不想冤枉了你,对於你的背景,本官也查过了,你今年十七岁,三年前定居本县,是不是?」
琥儿点头。
「你在本县是与你婶婶同住,是不是。」
琥儿仍然点头。
「你的父母呢?」
琥儿答:「家母在民女幼时便已因病过世,家父从军伍,官拜参将,三年前奉命出征,捐躯沙场,家叔怜民女孤幼,才接民女来本县同住。家叔长年在外经商,难得回来,因此平时只有民女和婶婶在家。」
县令点了点头,道:「你平时在本县教授一些儿童读书是不是?」
琥儿点点头:「家父还在世时,曾请过先生来家中教书,童蒙声律尚略知一二。来到本县后,街坊邻居多为务农,出不起钱让孩童在私塾里读书,承大家看的起,平时农忙,民女便代为看管孩童,也教他们读些书,识些字。收取一点微薄报酬,贴补家用。」
县令听琥儿谈吐,确实是不同於寻常农民,便道:「既是将门之女,知书达礼,何以如此糊涂,犯下此等事?」
一再无故被指责,琥儿也有些火气,道:「糊涂的怕是大人吧,民女未曾做过苟且之事,究竟大人何所据而云然?」
县令被琥儿抢白一阵,不禁有些不快,惊堂木一拍,斥道:「大胆刁民,公堂之上岂容你如此放肆。」说著拔了二根火签,住地上一掷「打十板。」原来衙门打板子,以五下为基数,县令每洒下一根火签即代表打五下。
琥儿一时口快,话一出口便已后悔。琥儿不笨,当然知道在公堂上顶撞县令没有好处,正想改口说些什麼,县令签已洒下,不禁有些慌了。左右的衙役闻令,动作好快,两根刑杖交叉架在琥儿背后,从琥儿腋下穿出,使劲一压,熟稔的将琥儿按趴在月台上,跟著又是两根刑杖伸出,交叉架在琥儿小腿之上,一瞬之间,琥儿便已动弹不得。
左右两名衙役上前,将刑杖隔著布裙搁在琥儿的臀上。事到如今,琥儿也只能闭起眼睛,咬牙准备承受即将到来的疼痛。这个等待没有太久,琥儿感到刑杖离开了臀部,紧接著伴随「呼」的一声,刑杖破风落下,结结实实的打在琥儿屁股上,尽管琥儿有了准备,这一下的痛楚仍然远远超过了琥儿的预期。
琥儿不是没有挨过打,身为军人的父亲,对琥儿的管教一向严格,小时候顽皮胡闹,也曾数度被父亲按在膝盖上好好的打一顿屁股,对那时的琥儿而言,虽然父亲仅仅是用手掌打,然而练武之人的手劲,也足够让琥儿的小屁股感受到一阵火辣辣的难受。但是不论再怎麼样,衙门里又长又厚实的讯囚杖怎是手掌所能比拟,琥儿忍痛不住,「啊」的一声叫了出来。
县衙里的衙役,似乎见惯了这种场面,对於琥儿的唉叫,并没有丝亳的怜惜,刑杖持续落下,口中报著数「二、三、四…」不知从第几下开始,琥儿只觉得屁股由痛变麻,说不出的难受,好不容易十下打完,衙役退回原位,琥儿的屁股已然明显的肿起。
看著琥儿脸上又是汗又是泪,县令发足了官威,满意的点点头,道:「这十下本官只是略施薄惩,好叫你这小妮子明白,公堂不是你可以耍嘴皮的地方。」
琥儿觉得自己这样趴在地上实在不雅,但一时之间却也起不了身。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