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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回

湖北农民王钢的媳妇胡圆圆自从离家外出打工后就音信杳无。今年春节前,一位逃离火坑的本村妇女偷偷告诉他:胡圆圆现在在北京,被老板逼着卖身呢!过完年,王钢进京寻妻,好不容易在石景山金宝酒家见到了自己的媳妇,老板苗老六却非不让带走,还振振有词:你媳妇是我花几千块钱从徐州保回来的,钱还没给我挣回来呢!这位老实巴交的农民忍无可忍,3月7日,王钢到石景山分局报案。金宝酒家随即被警方查抄,北京首起强迫未成年人卖淫大案由此案发。 
   荒淫无度 他俨然就是“土皇帝”
     苗老六大号苗长顺,在干出逼良为娼这样令人不齿的兽行之前,屡有与警察打交道的记录:1984年12月因偷窃猪肉、味精被行政拘留10天;1987年4月因贩卖、播放淫秽录像被劳动教养2年;今年1月,又因私自储存爆炸物品被行政拘留10天。根据目前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部门审查的情况,苗长顺从去年10月到今年3月间,在他开办的石景山区苹果园“金宝酒家”内,组织并伙同老婆耿秀珍及男服务生王云彬、勾文春、郑克忠等人,采取看管、殴打等手段,强迫严明明、春花、胡圆圆、燕燕、香妹等人进行卖淫,其中燕燕只有13岁,香妹14岁。 
     从去年9月开始,苗长顺趟出一条从收容站花钱“保”女人、带回北京强迫做“小姐”的挣钱路子。他前后去过徐州3次,每人花400多块钱,一共接回来9个“小姐”。去年11月中旬,王钢的媳妇胡圆圆就是这么被苗长顺从徐州带回北京的。当时苗老六对胡圆圆她们说,让她们到北京做衣服,然而胡圆圆等人一进金宝酒家就不让再出金宝酒家的门了。第二天就让她们“出台”,胡圆圆坚决不从。苗老六就勒令两个“小姐”打她,打了大约半个小时,胡被打晕过去。醒过来后老板娘耿秀珍重重赏了她七八个大耳光,然后又用缝衣针扎她大腿,并且说:“你装什么孙子,你不听话还要挨打。”胡圆圆养了十几天才把伤养好。12月初的一天夜里两三点钟,苗老六终于按捺不住,在金宝酒家雅2包房,把胡圆圆的衣服扒光,用手捂住胡圆圆的嘴不让她喊,强行与胡圆圆发生了性关系。胡圆圆被强奸后开始“出台”。 
     苗长顺荒淫无度,在“金宝酒家”俨然以土皇帝自居。晚上经常叫两三个“小姐”只穿背心裤衩给他捶腿,捶舒服了想让哪个“小姐”陪他睡觉就得陪,不从就打。13岁的燕燕实在太小,都叫她小不点。苗六叔专门交待她:“如果有人问你的年龄,你就说你18岁。”在金宝酒家的几个月里,燕燕被打过很多次,因为不愿“出台”,被打;因为不愿陪苗长顺睡觉,也要被打。在被警方解救之前最后一次被打是在农历腊月二十六夜里。她向警方回忆:“那天晚上,苗长顺在雅1休息,他对我说:‘小不点,今天你和我睡在雅1。’我给他捶腿看他睡着以后,就到后面‘小姐’宿舍睡觉去了。”但很快燕燕就被“六叔”派人叫了回来。“苗长顺对我说:‘我让你睡在这儿,你为什么不睡?给你三分钟时间脱光了衣服跟我睡觉。’我不干,他就把‘小姐’‘大波’和另一个服务员叫到雅1,叫我脱了衣服趴在地上,让她们用鞭子打我。打了十来分钟,苗长顺看见‘大波’没用力打我,就抢过鞭子说:‘你会打人吗?我教你打吧。’说着用鞭子用力打了‘大波’屁股两下,第二天一看‘大波’的屁股肿了两道。苗长顺让我趴在沙发上,让她们摁住我,用鞭子使劲抽打我的屁股,打了有半个小时。”打完人苗长顺开着他的! 红旗轿车扬长而去,而燕燕被打得流血的伤口半个月才好。 
     同那些被苗老六从徐州骗到北京的“小姐”不同,14岁的小姑娘香妹是自己负气从四川老家跑出来的。今年年初,香妹在家挨了妈妈的打,一赌气就决定上北京打工挣钱。到北京后,漫无目的地到处乱走。这天流浪到金宝酒家门口,就被苗长顺叫进去了,第三天就让别的“小姐”给香妹化了妆坐在大厅里接客了。苗长顺一分钱没花,白捡了一个“小姐”。香妹告诉苗长顺和耿秀珍她是虎年5月14日出生的,虚岁14,但苗长顺给香妹起了个假名叫胡静,告诉她:“如果有警察来查的话,就说叫胡静,18岁了。”香妹闹着不干,想妈妈了要回家,苗老板就吓唬她:“你要想跑,就打断你的腿!”有一次香妹跟客人“出台”,在一间旅馆里,客人睡着了,她刚要跑,客人醒了把她抓住。客人回来后和老板说了,老板让“小姐”打了她一顿。 
   “炮房”安着铁门 服务生专管锁门
     金宝酒家名曰酒家,其实很少有客人是冲着吃饭来的,苗长顺也不指着这个挣钱。里面设有卡拉OK包间,“小姐”陪人唱歌、跳舞叫“坐台”,陪客人睡觉发生性关系叫“出台”,通常“出台”一次200元至400元,但这些钱“小姐”一分也挣不着。苗长顺手下有几个男服务生王云彬、勾文春、郑克忠,这伙帮凶的任务主要有三个:一是打“小姐”。在酒家大厅的鱼缸底下放着若干根用电线拧成的鞭子,1米来长,有拇指粗细,对新来的、不愿“出台”的以及妄图逃跑的“小姐”,苗长顺一律鞭子侍候。通常是让别的“小姐”先打,打得不好就让郑克忠等男服务生上,如果服务生不打,苗老板就扣他的钱或者打他100鞭子;二是送“小姐”。如果客人带“小姐”出去开房间,就由男服务生在后面跟着,完事后收了钱再把“小姐”接回来,以防“小姐”跑了;三是看“小姐”。在苗长顺的严格控制下,这些被骗入虎口的姑娘、媳妇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不让打电话、不让出门。她们都住在酒家后面的宿舍,要出门只能走大厅。苗长顺给男服务生们排好白班、夜班,他们轮流值班,大厅24小时都有人看着。苗老板还规定,谁值班时跑了“小姐”,就扣谁2000块钱。 
     苗长顺在金宝酒家院子东侧专门租了一间房供“小姐”卖淫用。这间“炮房”安着铁门,每次有嫖客带“小姐”抱着被子去那间屋子,苗长顺就对王云彬他们说:“去,把门锁上。”王云彬他们就紧跟着过去锁门,过半个小时、一个小时的再把门打开,这样一是怕“小姐”跑掉,二是为了安全,以防警察检查。 
     嫖客们领“小姐”“出台”,都是与苗长顺谈好价钱,钱直接交给吧台,或者完事后交给跟着的男服务生,这些钱全归苗老板所有。“客人”中有两个,“小姐”们称之为霍老四和黑脸的,是苗老六的熟人。苗老六出于对他们的信任,他们带“小姐”“出台”不派男服务生跟着,但是也是千叮咛万嘱咐,第二天一早千万要把“小姐”送回来。警方查抄金宝酒家后这两人落网。据他们证实,“小姐”们纷纷向他们诉说,苗老六管得特严,根本不让她们出门,经常挨打,平时就吃土豆白菜,挣的钱都得给老板。霍老四和黑脸还说那干个什么劲儿啊,为什么不跑?“小姐”们说跑不了,身上没钱,还有人看着,如果跑,抓着就打。 
   被迫打人的“小姐”成了同案犯
     在被警方一并移送检察机关审理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中有两个“小姐”,她们因为打别的“小姐”而涉嫌犯了协助组织卖淫罪。外号“大波”的严明明打过的“小姐”最多。她第一次打的人是香妹。当时一个客人想要一个“出台”的“小姐”,苗长顺指定香妹跟他一起走,但说了几次香妹都不愿去,苗就发火了,递给严明明一根鞭子让她带香妹进包间打。严明明问能不能不打?苗长顺说:“你不打她,我就打你。”严用鞭子打了香妹屁股几下,香妹求她别打了,严说:“那你出去见着老板装疼一点。”香妹出去后表示愿意去了,拿着苗长顺发的避孕套跟客人走了。但是说起来严明明也很冤枉,她被苗长顺从徐州骗到金宝酒家,在毒打之下才被迫做的“小姐”。她并不情愿打人,犯了错同样也要挨苗长顺打。有一次她“出台”回去的晚了一点,老板娘把她叫过去,苗长顺上来就给她两大嘴巴,一顿老拳过后还不解气,苗又让严明明脱光衣服趴在地上,用电线拧成的鞭子和木棍打,打得严明明有一个月屁股不敢坐椅子。 
     老板娘耿秀珍逼良为娼手段之恶毒,与其夫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除了鞭子和针,她的“凶器”还有一双高跟鞋,常用高跟鞋把不听话的“小姐”教训得全身青紫。12月13日,严明明在看守所向记者痛说老板娘恶行时掩面而泣:一次她偷偷请求一位客人帮助她逃走,但被另一位“小姐”听到“告密”。老板、老板娘让她脱光衣服趴在地上用鞭子抽。之后老板娘耿秀珍让厨师在油锅里炒红辣椒,然后命令别的“小姐”将炒过的“特别烫、特别辣”红辣椒塞进严的下身。 
     耿秀珍除了照应金宝酒家的生意外,还在离苹果园不远的鲁谷小区开了一家发廊,并且经常从金宝酒家组织“小姐”到发廊卖淫。去年12月的一天,耿秀珍带了几个“小姐”去发廊“出台”,路上被巡警查获,耿秀珍被劳动教养。当时有两个“小姐”趁乱逃跑,其中就有胡圆圆的老乡。3月6日,一个叫“李群”的河南人给苗长顺送来两个从天津骗来的女人,苗长顺每人花610元钱买下。苗长顺又如法炮制,打、逼这两个女人做“小姐”的紧急关头,警方在3月7日接到湖北农民王钢的报案后及时出击,保住了这两个女人的清白。 
     苗长顺、耿秀珍两口子有一个16岁的女儿,而且出息得不错,在一家有名的中学学习,节假日也常在酒家跟香妹、燕燕等几个岁数小的“小姐”一块儿玩。毕竟都是孩子,她们还很玩得来。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处检察官苗海龙介绍,苗长顺“进来”后一直拒不认罪。他对检察官发誓:“要是我真干了这些事,立马把我拉出去毙了都不冤。”耿秀珍在从劳教转为逮捕后称未参与金宝酒家的经营,将罪过全都推在丈夫身上。然而公诉机关深信,手里掌握的指控苗长顺、耿秀珍犯有组织、强迫卖淫罪的证据已经足够充分,12月20日,市检一分院对这起罕见的逼良为娼的大案提起公诉。
   首犯苗长顺已被抓获归案 
     春节前夕,当外地打工者们纷纷踏上回家的列车时,身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的严明明,显得越发伤心,一想起回家过年,泪水就禁不住流了下来。
   ●落入黑手
     严明明(化名),四川省仁寿县人。1998年下半年,15岁的她忍受不了家境的贫困,满怀好奇和梦想与老乡一起从四川到上海打工。1999年7月,由于年龄小,严明明被公安机关收容,遣送到江苏省徐州市收容所。在收容所呆了不到3个月后,严明明见到了北京来的苗长顺。
     严明明:“那天晚上是7点,天已经黑了,我们都已经睡了。他一个人到我们那个屋,问我们,有人愿不愿意去做服务员,是说给他们洗碗、擦杯子,到饭店当服务员。”
     头一次远离家门的严明明,在被遣送到收容所时心里就胆惊受怕,不是滋味。如今听说能出去,还有工作可做,心里自然高兴,于是,她欣然在苗长顺的招工名单上签了自己的名字。
     严明明:“我是第一个签名的,那天晚上有5个人签了名。第二天我们被放出去,中午12点,就跟着这个老板走了。”
     北上的列车带着严明明和其他几个女孩,疯狂地向首都北京奔驰而去,望着逐渐远去的徐州,严明明暗自欣喜。
     严明明:“那个时候心里挺高兴,当时自己觉得好像是一种解脱,可是,没想到,我真没想到……”
     让严明明没有想到的是,她这一去,等待她的却是一场恶梦。
   ●被迫卖淫
     1999年10月12日,坐了一天火车的严明明和另外几个女孩跟着苗长顺到了北京。当晚,苗长顺把她们带到了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自己开的金宝酒家。
     严明明:“当天晚上,老板没让我们上班,让我们把衣服换了,把澡洗了,休息了一晚上。”
 那个晚上,严明明睡得特别香。到后来记者采访她时,她还仍然清晰地记的那个晚上,她梦到了回家,挣了好多的钱,还梦到了她的妈妈。然而,当她第二天醒来后,美丽的梦不再拥有,开始的却是一场人生的噩梦。
     严明明:“第二天晚上,第一个就让我把澡洗了,把衣服换了,叫我上班,叫我化妆。老板把我叫出去,跟我说,有个客人叫我陪。”
     当时,15岁的严明明并不知道陪客人是什么意思,就随即问了苗长顺,当苗长顺告诉她陪客人就是陪睡觉后,严明明立刻就拒绝了。
     严明明:“我说不去,老板当时就跟我说,你已经被我买回来了,不去也得去。他还说这里面这么多小姐,从来没有一个小姐不服从他的。我说我不舒服,不去,老板什么话都没说,穿着那个大靴子,当时就踹了我两脚,让我必须得去。那个时候,我也怕,我也害怕。”
     在苗长顺的恐吓下,严明明只好含泪服从。15岁的青春就这样被糟践了。从那以后,严明明过上了另一种生活。
     严明明:“如果不愿意,就得挨打,属于强迫。”
     跟严明明一起在金宝酒家被迫从事卖淫活动的共有七、八个人,她们最大的不过24,最小的才十几岁。
     严明明:“12岁的有两个,她们也陪客人。”
     每个人除了陪客人以外,还得去陪老板苗长顺。严明明当时就有过这样的经历。
     严明明:“我刚去的时候,老板让我跟他睡觉,我不得已跟他去了。我很不愿意,可是那个时候,我什么话都不敢说。”
     在金宝酒家,除了老板娘,谁都得依着苗长顺,否则就会挨打。
     严明明:“在那个店里,老板打小姐,对他们来说,很正常。”
     在这种非人生活的逼迫下,严明明想到了逃跑。
   ●饱受摧残
     想了很久逃跑的严明明,在一次陪客人过程中,她把自己的遭遇哭诉给了客人,并再三请求客人帮她逃走,当时,那个客人也答应了她,并约好了逃跑的时间。从客人家回来后,严明明一门心思等待着那个激动时刻的到来。但令她没想到的是,那个客人是苗长顺的好友,不但没有帮她,还把这事告诉了苗长顺。严明明再次遭到了毒打。
     严明明:“进了大厅后,他们让我把衣服脱了,脱了以后,老板娘穿着高跟鞋踹我,踹我肚子,踹我胸,踹我脸,踩我手,打的我鼻血嘴血直流。我实在是痛的不得了,后来就求她,跪在她面前,狠狠地求她。我说,求求你别打我,我以后再不跑了。”
     在严明明苦苦哀求下,老板娘耿秀珍住了手,但苗长顺却仍觉得不解气,对严明明采用了更加残忍的手段。
     严明明:“那天想不到的是,他让厨房的厨师把辣椒上锅,没有油,干炒,很烫。他们让我躺在地上,让里面的小姐从下边给塞进去。”
     从那以后,严明明再也不敢想逃跑的事了。而苗长顺对她们的看管也更严了。
     严明明:“我们上哪,走哪,都有服务生跟着。电话不让我们打,门也不让我们出,限制我们的人生自由。”
     苗长顺还有一个狠毒的招儿,每次在打骂新来的小姐时,都是让先来的小姐出手。严明明同样被苗长顺逼着打过人,逼别的女孩去陪过客人。
     严明明:“我打她们,也是老板强迫的。我第一次打小姐的时候,老板就跟我说,如果你下不了手的话,那你就先尝尝被打的滋味,所以没办法,必须去打。”
     威逼之下的女孩们只有忍受着强暴与煎熬。直到2000年3月,湖北农民王钢发现自己在外打工的妻子在金宝酒家被迫卖淫,到石景山区公安局报了案后。严明明和几个被迫卖淫女才结束了她们长达5个多月的恶梦。
     苗海龙(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主诉检察官):“逼迫幼女、少女卖淫的在北京应当是首例,这个性质非常的恶劣。被打的受伤的这些都在13岁左右,一看就是小孩。”
     但面对司法机关的调查,苗长顺和耿秀珍还想抵赖。
     耿秀珍(案犯):“哪个是未成年?”
     苗长顺(案犯):“强迫她卖淫,根本就没有的事,这种伤天害理的事儿,我绝对不会做,我绝对没干过这种事,如果我要干了,怎么我都行,枪毙了,我都没有任何怨言。”
     记者:“看她们那么小,你还忍心做?”
     苗长顺:沉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苗长顺、耿秀珍的行为已构成组织、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罪。2000年12月20日,北京市检察院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受害少女终于得救,罪犯苗长顺终于落入法网。在庆幸之余,人们不能不说,这种令人发指的逼迫幼女、少女卖淫事件就发生在北京城里,苗长顺这种恶棍竟能逍遥法外那么长时间,能不值得人们深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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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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