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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回

传奇
     “无巧不成书”是评书里的一句套话,通常用来表述一个离奇故事的开始。在现实生活中,这句话经常被拿来为某种暧昧(中性)情节作解释;当然喽,一般效果不会很大,尤其是面对公安机关或者自己的老婆的时候。我虽然已经三十多岁了,却不幸(或有幸?)还没有老婆,孤身一人在异乡飘泊,就因为“无巧不成书”这几个字,曾经被人民专政机关“请”去“面试”过。
     去年夏天一个普通的夜晚,普通的暑热,普通的无聊,普通的难眠,普通的三十几平米的蜗居,普通的酒后的我和强(化名。因为此事涉及敏感话题,所以,为照顾和谐环境故,按照时下媒体的表述习惯,文中人物均系化名。),普通到如果不是因为这件“无巧不成书”的事,这一天肯定不会在我俩记忆长河里留下任何的痕迹。
     强是一所中学的体育老师,我的死党兼酒友,在夜风似火的暑季,三更半夜的不去陪老婆孩子,而坚持和我这个光棍儿混在一起,怎么说也可以算是“铁哥们儿”了吧!“这么TMD闷,明天说不定有雨。”在我掏出钥匙开门的时候,强一边撩起衣襟扇凉,嘴里一边喃喃的念叨着。无聊的晚上,我俩在小酒馆里喝到快十一点,一瓶老白干、八瓶“青岛”啤酒消灭完,迷迷糊糊之间,直到进了屋,我才反应过来,门怎么没反锁?
     强熟练的打开灯,刚迈步要“堆”到沙发床上他熟悉的位置,却突然收住脚步,惊叫了一声:“我靠!”我循声看去,不禁也跟着叫了一声:“我靠!!”刺眼的灯光下,只见从门口到床边,扔了一路的衣服,一具白花花的人体,横亘在上面。我俩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的迅速把房间扫视了一遍,“没错!绝对是我家。”家肯定是我的家,这位“白花花”却不知是何方神圣。
     短暂的错愕后,我小心翼翼的凑了过去。“白花花”的那位,俯卧在床上,腰身纤细,皮肤光滑,屁股圆润小巧,双腿白皙修长,脑后的长发一直披散到背后,如果能排除是“艺术家”的话,那么基本上可以确定,这是位女同胞。通过认真仔细的观察,我发现她的后背在有节奏的起伏,显然是“活体”,先放下了75%悬着的心。抬起头来,强正用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眼神看着我,我连忙摊开两手,无辜的回看他,“我真的不认得,我也不知道咋回事啊!”
     为了证明我的清白,我猛回身,怀着满腔的仇恨,狠狠的一巴掌掴在那同样白花花的屁股上,喝道:“起来!”暴力有时候是不可或缺的手段,随着我的巴掌,那身体翻转过来,两只小巧的春笋似的乳房傲然挺立,“果然是个女的!”她显然还不太清醒,揉着眼睛,含含糊糊的问道:“到我了吗?给我点一首‘传奇’。咦?麦呢?”看来这位也没少喝,大概还以为自己在歌厅呢。
     “喂,大姐,你谁啊?”强睁着两只红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那两只小“肉包子”,面带邪恶的坏笑,揶揄地问道。大概听着声音陌生,女人,或者确切的说是女孩儿、姑娘–因为她看上去顶多有二十岁–睁开迷离的睡眼,潦草的看了我们一眼,反问道:“你们谁呀?走错房间了吧?”她竟然还没发觉自己是一丝不挂呢!说着话,她似乎发现有些不对劲,便也转头向屋子里扫视起来。这一看,似乎更加糊涂了,又问了一句:“这是几号啊?是我走错了吗?”我和强被她逗的哈哈大笑,蓦地,那小姑娘一声尖叫,双手抱住胸口,跳到床上,身子蜷成一团。“你、你们,你们是谁?你们想干什么?!”
     “靠!”强甩了一下头,“我们还想问你呢!你,您!哪儿来的?在我们家(成他的了)干嘛?”我总认为,自己还是个相当厚道的人,所以就从地上拣起一件裙子扔过去;尽管我对女孩子的光屁股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姑娘迅速的、手忙脚乱的套上裙子,可惜,裙子实在太“迷你”了点儿,她的大半个屁股还露在外面,更甭提盖住大腿了。我在地上搜索,想找条裤子,或者什么类似的衣物给她遮羞,却被强伸手拦住了。他问了一个早就该问的问题:“你怎么进来的?”
     强烈的刺激显然比任何解酒剂都有效,小姑娘蜷缩着身子,嗫嚅道:“我,我好象是、是用钥匙开门进来的。这、这里不是我家呀!怎么回事?你、你们,能先让我穿上衣服吗?”说话的时候,她眼睛看着我,大概是认为我是个怜香惜玉的君子;流露出渴望的神色。我刚要点头同意,这个要求却被强断然否决了。“等等!你说什么?用钥匙开门进来的?钥匙呢?”一边问,一边又侧过头看我。我也很迷惘,又没法解释清楚,只好转头去看那姑娘。
     小姑娘茫然的四下搜索,却始终没有发现她要找的钥匙。“钥匙呢?”强又逼问了一句。小姑娘好象又忘了自己的形象,抬手搔搔头,自言自语道:“咦?怪了,哪儿去了?”强(和我)眼睛始终盯在她白花花的屁股和大腿上,继续逼问。“钥匙呢?说呀!找啊!”小姑娘顺着他的目光,下意识的看了自己一眼,脸顿时红了,拚命往下扯那可怜的短裙的裙摆。“你们让我先穿衣服吧?”“不行!”强大声吼道,“私入民宅,非奸即盗!说,你到底是干什么的?”小姑娘嘴角向下咧着,带着哭腔道:“我真是走错了,谁知道怎么就把门打开了!你们相信我,我真不是小偷!”说着,顾不得羞耻,跳下地来,撅着光屁股在地上的衣服里翻找。
     强不愧是体育老师,喝成那样,依然是手疾眼快,一步蹿过去,把衣服从可怜的小姑娘手里夺下来,自行搜索。小姑娘哭哭啼啼的,只好收回手去,转头在门后头、房间角落、沙发床下面,漫无目的的乱找。我家就那么巴掌大的小地方,一目了然;而丝袜、短裤和纹胸里,塞着把钥匙也不太现实。强把目光移到唯一的嫌疑犯–黑色小手包上,打开来,直接底朝天,把里面的东西“稀哩哗啦”的倒在床上,还拚命抖了几下,把角落里的灰都抖了我一床。
     包不大,里面有个粉红色的小手机,身份证,几张零散钞票,一支口红,一小包卫生护垫,一只安全套,还有几样我这个光棍汉不认识的化妆用品,就是没有她说的钥匙。事后想想,这绝对不是一个小偷应该随身携带的“工具”。不过,当时我俩都已经喝的晕晕乎乎的了,脑子不大灵光,再加上先入为主,已经认定她不是好人了,也就干脆没想旁的,只是一个劲儿的逼问她的来历。强拿起身份证,眯着眼睛看了半天,“你叫X小雯?安徽?你不是本地的啊!90年生的。喂!”他回头问我,“棍子,90年的,算80后还是90后啊?”“后个屁!赶紧找钥匙啊!”“哦对对对!”强俩指头夹着身份证绕晃,瞪起眼睛问道:“你不说有钥匙吗?哪儿呢?!”
     小雯哭丧着脸,眼睛绝望的在屋子里东看西找,“我也不知道啊?我真不是坏人,你们就放过我吧!”“胡说!”强在床上拍了一巴掌,把床上的东西震的跳了起来。他伸手抄起我扔在床头柜上的乒乓球拍,怒冲冲的嚷道:“你嘴还挺硬啊?!看来不给你点儿厉害的,你也不能说实话。棍子,给我摁住她,我好好给她熟熟皮子!”我知道,他又要动粗了!
     强当过兵,退伍后分配在派出所当民警,就因为刑讯逼供,受到纪律处分。他一气之下,托人找门路当了体育老师。工作是变了,作风却没变,在家里,儿子舍不得打,老婆的屁股就成了他的出气筒,一言不合,大巴掌就飞上去。在学校,遇到不听话或者笨的不开窍的学生,依旧是抬手就打。家长找到学校,学校为了消除影响,安抚学生家长,只好给了他个警告处分,停职三个月,在家反省。这不,一碰到事儿,还是火暴脾气,又要开打。
     我生平最痛恨的就是小偷儿!在酒精的支配下,我象恶虎一样扑过去,一手拧住小雯的胳膊,一手掐着她的后脖梗儿,叉到床边摁爬下。强抡起粗壮的胳膊,使出大力扣杀的手段,球拍狠狠的揍到小雯的光屁股上。小雯怪叫一声,屁股肉被拍平下去,象是用木槌砸扁的朝鲜打糕。她的屁股上立刻涨起一块圆圆的红印子,刚才还左扭右晃、拚命挣扎的身体软了下来,象被球拍抽光了力气,一下子扑在床上,咧开嘴,象个小孩子似的,哇哇的哭了起来。
     从外观上看,小雯的屁股并不大,(比起强嫂可差远了)肉倒挺紧称。强不理会她的哭泣,球拍又是一记重扣,小雯“妈呀”一声,我一把没摁住,她身子顺着床边就溜下地去。这下可把我给气着了!好家伙,我一个堂堂五尺(不是无耻喔)汉子,居然弄不住一个小丫头片子?!我一把推开俯身去抓她的强,蹁腿倒骑到小雯的腰上,“还敢跑!”抡开巴掌左右开弓,对着小雯已经红彤彤的屁股,“噼里啪啦”就是一通乱打。
     小雯哭的都岔了声儿了,一个劲儿的喊“救命!”两条光溜溜的大腿上下踢腾。强把球拍扔下,冲我叫道:“拉起来,扔床上去!”方才一连十几下,我的手掌也有点儿疼了,就顺势跳起来,和强一起,把小雯从地上扯起来,象扔口袋一样把她丢到床上。强力气大,两球拍就把她屁股打的肿了起来,活象两大块枣糕,毛孔都看的清清楚楚了。小雯哭的鼻涕眼泪满脸,双手抱着红彤彤的小屁股,拚命向床里躲。
     “你老实说,是不是小偷儿?!”强红头胀脸的,扯着脖子呵斥。小雯跪在床上,双手合十,不住的央告:“大哥、不,大叔啊!我真的不是小偷儿,你们饶了我吧!”经过刚才的一通折腾,额头见汗的我稍微清醒了一些,虽然还不太确定,但是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大对劲。强是个冲动型的家伙,见小雯不肯认罪,便又扑了上去,就在床上扯领子揪倒,小簸箕似的大巴掌劈头盖“腚”的,“啪啪”就是两下。“说!再不老实就报警,把你送进去!”
     大概是小雯的体位不佳,这老哥儿打的不顺手,便把小雯象小鸡子似的拎起来,横放在身前,随手扯过枕头塞到她肚子下面,把她的屁股高高的垫起来,挥巴掌又是一顿痛打,把那小屁股揍的都红里泛紫了。我还是没想明白到底哪里不对劲,但本能驱使我过去阻止强的暴力活动。“干嘛?”强圆睁怪眼瞪着我,“今天我非把她打服了不行!你别拦着我!”这家伙疯了一样,俩眼通红,看样子我要再拦着,他能连我一起揍。小雯趁我俩撕扯,爬起来,“呜呜”的哭着滚到床里,死也不肯动窝。
     强还要扑过去,我使出浑身的力气抱住他,大叫道:“停手,你个笨蛋!”大概这个“光荣称号”他好久没使用了,乍听之下,不觉一愣。我顺势把他猛的一推,推出去两三步远,在他再次冲上来之前,我迅速的从床头(原来枕头的位置)抓起一件东西举到他眼前:一串亮晶晶的钥匙!他呆住了。那串钥匙大约有五六把,上面还拴着个毛茸茸的小熊挂件,显然不是我这个三十多岁的老光棍儿所有;而且我的钥匙现在就明晃晃的躺在门口的鞋柜上呢。
     强愣了片刻,恍然大悟似的,伸手夺过钥匙,跑过去打开房门,把钥匙插进锁孔,轻轻一拧,傻了–门锁竟然开了!这一下,我俩真是呆若木鸡了。现在轮到小雯嚣张了。她象翻身农奴见了“金珠玛米”一样,扑过来一把从强手里抢过钥匙,“稀哩哗啦”的摇晃着,小脸儿胀得通红,大声冲我俩吼道:“这是什么?!这是什么?!!呜呜呜!”她肆意的哭着,把钥匙恶狠狠的朝强摔了过去。强闪身躲开,我俩都“瘪茄子”了,挠着脑袋,面面相觑:这下褶子了!小雯边哭边骂:“我都说了我不是小偷儿,你们聋了吗?!还敢打我!咱们没完!!”
     还是我见机的快,一边陪着笑道:“你先穿上衣服,有话好好说。”一边拉着强躲进卫生间里,身后传来小雯一连串的哭骂。我们不敢还嘴,只能大眼瞪小眼的对视,一筹莫展。明摆着,这件事,我们俩醉鬼是“粘”手里了。还好只是打了屁股,还没有近一步的逼供–强的手段多着呢!善罢甘休是不可能了,可是要低声下气的去求人家,我俩也实在拉不下脸来;况且,看样子她也不会同意的。大约过了十来分钟,外面响起了门铃声。我小心翼翼的探出头去查看,只见小雯已经穿好了衣服,面无表情的斜倚在床头,看都不看我一眼。门铃继续响着,我连忙跑过去,打开房门,门口赫然站着两个制服鲜明的警察;她居然报警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象是场噩梦。我和强被带进派出所,后来又被送进拘留所;公安机关准备以“非法拘禁、轻伤害”的罪名起诉我俩。看样子小雯是被揍的不轻,因为法医的鉴定是:左颈外侧(我掐的)擦伤(3.4cm),双侧臀部表面淤肿(17.7cm×21.4cm),皮下有出血(有照片为证的),属外力造成,经鉴定为“轻微伤”。幸好经手案件的人里,有一个强的好朋友,征得强嫂的同意后,替我们推荐了一个很不错的律师,在对小雯提供一笔民事赔偿的基础上,被拘留十五天后,公安机关撤消了对我俩的移送文件,按一般治安案件处理。我俩自由了。
     事情结束后,我曾经找过开锁公司咨询:都说“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为什么小雯的钥匙能打开我的门锁呢?开锁的师傅笑着说我“天真”。他说我门上使用的暗锁,属于“机械锁”的范畴。而一般机械锁的锁芯和相匹配的钥匙,只有99种组合。换句话说,只要你掌握了在99套“密码”的规律,那么一般的机械锁就都等于对你“不设防”了。这也就是为什么“开锁公司”的师傅,能够为不同的顾客打开房门的原因。
     不过他又说,这种情况毕竟只是理论上存在。在现实中,各种锁的型制不同,钥匙的大小不一,而且分布范围广泛。除了他们这个行业,排除某些“有心人”的特殊癖好,象我们这种情况的发生,真的是比中“头彩”的概率还低。他开玩笑的向我建议,让我不妨去买张彩票,碰碰运气,说不定能中个大奖哩!我脸上带着傻笑,心里却忽然闪过一个念头:我要不要在某个不眠的夜晚,拿着我的钥匙,去小雯的住处碰碰运气呢?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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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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