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谈录之三:谈谈屁股板子_时巧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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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回

说说“屁股板子”
      你问打犯人屁股啥时才用毛竹大板,那是明朝才有的。 明朝开始还是用荆条打,判“杖刑”的用粗一点的条子,判“笞刑”的用细一点的条子。都是打屁股,不打背了。大概到明朝后半,就兴用板子打了。书上查不出来,从明朝印的小说的插图上能看出来。那时候板子的尺寸和分量没个准,图上画的,有的可宽了。换成板子打,又得象宋朝那样折算,开始大概还是二十大板顶“杖一百”,大板子打人可厉害了!女的更抗不了。我记得有一篇小说里,有一家的小老婆跟长工搞破鞋,怕家里人发现,就帮长工把大老婆的女儿也干了。这闺女尝到了甜头,也就老跟长工干那事。结晨搞大了肚子,瞒不住了。大老婆知道这事,想了个灭口之计,等女儿偷偷生了,让这个长工把孩子弄出去埋掉,三个女的在长工睡熟后把他给勒死。后来案发,都判死刑,当堂每人都是脱了裤子打二十大板。下到牢里,那个闺女当天晚上就死了。大老婆跟小老婆多捱了几天,屁股啥样不用说,大腿都肿老粗,多遭不少罪,也是送了命。也有打得多不死的,象《醒世姻缘》里写一个妓女让个阔少爷娶了当小老婆,逼死大老婆被判了死刑。下了牢等处决,又跟管牢的官乱搞。那官就把牢房一把火烧了,弄个烧糊的尸首顶她,把她弄出来做小姘。案发后,审她的官上了火,当堂打她六十“鸳鸯大板”,就是两个人一左一右一板一板轮着打。光屁股打得皮开肉烂,淌了一地血,人就剩一口游气。可她在牢里躺了半拉月,捱过来了。又过半年,解到别处复审时,又捱了四十大板,当时还不死,雇人用门板抬回本县,半道上才死的。这也是个二十来岁的小娘们,真抗打。不过大概也跟板子有大有小有关系。你看那天斗破鞋大会上打刘玉兰,使的是三指宽的木板子,打了多少?不说一百,也有八十吧,紫是全紫了,可并没出血,后来还能走十多里路。所以,从前的毛竹大板肯定是又厚又沉,才能二十板就把人打死。
      到清朝,板子尺寸份量就有了规定,分大板子和小板子两种, 具体我记不准了,反正比明朝的薄了,轻了,竹节头上的凸棱都得削平。杖刑用大板子打,笞刑用小板子打。折算法是以五折十。杖一百,是打五十大板。到康熙皇帝,又改成以四折十,去零就整。这整是逢五逢十叫整。比如通奸,是“杖七十”,四七二十八,只算二十五板。最多是“杖一百”,就是打四十大板。也叫“满杖”。一般人,连女的算上,光捱四十板都不能死。跟明朝的大板不一样了,举例说,《子不语》里讲个女的捱屁股板子的事。她是在自家开的小茶馆里当女招待的,才十九,长得又白又嫩。叫全姑。跟邻居姓陈的小伙子搞破鞋,让抓到县衙门里,县官要打男的,这小妞心疼得不行,趴到小伙身上,哭哭啼啼。县官恼了,本来只该打二十五板的,硬是一人打四十大板。这一回,公差见她身子娇嫩得不得了,皮肤薄得象没有似的,不忍下狠打。可对她当然也够受的。姓陈的见她对自己这样有情有义,县官把全姑“官卖”(就是把她押着,等人出价来买她做丫头或妓女,身价钱归县里),他就托人出面把小全姑买回家跟她成了亲。可不到一个月,这事又让县官知道了。把她俩再抓进衙门,这先打女的,又看出她事先偷偷用棉纸裹旧棉花缠屁股上,亲自把她裤子剥光,监督着公差又打了她四十大板,这下掌刑的也不敢心疼她了,必是打得够煞实了。那书里描写她给剥了裤子,露出来两瓣鼓溜溜的屁投,就跟 一团白雪,太阳晒着了都怕化了,一捱板子就成了烂桃色,可打了四十板,还活下来了。到底官卖给一家富户做小妾。倒是那小伙子,这次是女的要捱打他去护着,结果让先打了好几百个大嘴巴,又重打四十大板,再加上不到一个月以前捱的四十板本来打得比女的重。回家一个多月后死了。
      这时女的捱一顿屁股板子不象明朝那样有生命危险了, 就有靠捱屁股板攒钱的奇闻了。有一本书里记了这么件事:说是有个年纪很轻的小媳妇,跟男的到云南上任做小官,男的突然死了,又没孩子。她没依没靠,给人洗衣服挣俩钱,吃都吃不饱,又没盘缠回老家。那里的县官是个混账玩意儿,专爱找岔把妓女抓到大堂上罚打屁股,打妓女的屁股必得扒光裤子,他就是瞅着打女人光屁股才过瘾。妓女也是人,虽然见天脱裤子让人操,让她们当着一大帮在衙门口看热闹的人光着腚捱板子,也觉得丢人。先是给他送钱,求他抬抬手。可钱再多,他也不要,就得意这一口。妓女们就想招,出钱雇人代捱打。可这种事雇人可难了。这个小媳妇听说了,能挣钱她就干。说好是捱一板子一吊钱。该捱打的妓女还得另花钱给掌刑的衙役,让打时又能让县官看得过瘾,又让这小媳妇能受得了。她就这么代妓女上堂,一回回脱了裤子捱屁股板子,每回换身衣裳,把头发变个梳法,这回算张莺莺,下回充李燕燕。仗着年轻,人还挺俊,县官看不出她是假婊子。身体还行,能抗了这么糟害。干这个营生,攒了二百两银子,到底扶着她男人的棺材回老家了。
      因为清朝打屁股最多是四十大板,所以常常一说起打屁股, 就好说“四十大板”、“四十大板”。你看《三堂会审》里,苏三说自己在洪洞县因为受尽刑法才屈打成招,头一句唱的就是“上堂来,先打四十板”。对不对?其实玉堂春是明朝人,在明朝,她这么个小娘们要一上堂先就打四十板,不死也就只能剩下半口气了。那能能再经皮鞭抽,还抽断一根换一根?这是清朝人写戏,把清朝的事安到明朝去了。现在写历史小说的、编电视剧的,常常把“杖一百”当打一百大板,动不动就把犯人打一百大板,真要那样子打,还不把犯人都当堂打死了吗?
      还想听女的脱裤子打板子的故事不?等明天晚上,再给你讲几个更精彩的。
 
                                         1995,5,13

tianby说得很对,我转的那个系列原来叫“感天动地女儿身”,作者是天涯路。我记错了,就变成天边月了(这个网名是存在的,翻译过DPG小说,我搞错了)。他原说要打遍360行的,每一篇都有一个“遐想明星”。因为只写了十五六篇就不再写了,所以秀秀就接着写了十几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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