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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回

论鞭(SP)打屁股 
 节一:什么是打屁股?怎么会有打屁股的?
 “笞”,是一种很古老的肉刑。《辞海》上说:笞刑与杖刑同属“五刑”,都是“用荆条或竹板拷打臀、腿或背的刑罚”。不同之处仅在于刑具的大小,打的部位其实是一样的。笞刑主要是打屁股,打屁股的刑罚却远远不只笞刑一种。古今中外,无论在官府、教会、军队或是学校、团体、家庭,无论是对待男人、女人或儿童,也无论是官刑或是私刑,打屁股都是最常见、最常用的。打屁股真可以说是世界上流行最广泛、使用最普遍、最古老而又最时髦的刑罚。
 为什么打屁股这种刑罚能够在那么长的时间、在那么广的范围里被那么多的人所乐意采用呢?几乎没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无论是打屁股的人、挨打的人或是旁观的人。如果一定要问的话,那答案只能是:屁股是最佳的受刑部位。一是打起来方便:最普通的挨打姿势就是俯卧,而手臂挥动刑具时最自然的就是向下用力,受刑人趴着的时候屁股高高撅起,让打的人既看得清楚,又便于用力。二是打起来有效:屁股的肌肉丰满、感觉敏锐,打屁股时能够使受刑人感到疼痛、却又不容易使身体受到重大伤害。
 但是回味一下:这两个理由都不够充分。一样是趴着,打脊背和打屁股几乎同样方便;而且只要打的人适当控制,不管打哪里都是一样的。其实,“性”才是个中最重要的原因。想一下就知道,打屁股的过程中所包含的“性”的意味实在是太明显了。臀部虽然不属性器官,但在性行为中却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女性,在性交中必然要接触或者暴露臀部。这种“性”的意味,可能正是打屁股这种刑罚得以广泛流行、经久不衰的最重要的原因。只是,人们长时期以来有意无意地忽视了这一点。
 
 
 
 节二:为什么要打在光屁股上?
 几乎所有的打屁股的刑罚,都得打在光屁股上,即挨打的人不论男女,挨打时都要脱裤子—不管是自己动手脱,或者是被人强扒下来—反正一定要露出屁股。
 施刑者说:打在光屁股上是为了使受刑者在挨打时更加感到疼痛。从而使刑罚的效果更好。但是,让受刑者只穿内衣,不用露出屁股,但却打得更重、打得更多,岂不是一样达到效果?说到底,打屁股这种刑罚其实是一种合理、合法的性虐待机会。
 无论礼教多森严,只要是为了施行这种肉刑,而让受刑的人—即使是妙龄少女—脱掉裤子露出屁股,就不能算是淫邪的、越礼的。另外,挨打的人心理也一样:妙龄少女为了挨打而在男人面前露出屁股,至多觉得羞辱,但也不能说是不合道德。
 
 
 
 论鞭3-4
 
 
 
 节三: 老爷爱打妓女的屁股?!
 先来看看中国的笞刑:不仅用作处罚,还经常用来逼供,是官老爷最爱使用的一种刑罚。古刑律一般规定对女犯人施加笞刑时不准打脊背,只能打屁股和大腿。就象很多公案小说里描写的一样:老爷一声令下,两个衙役上前把一个柔弱的女子按倒在地上,摁住她的肩和脚,另一个衙役则为她宽衣解带,将她的裤子连同小衣一起扒下来,露出丰满白皙的屁股。然后抢起毛竹大板,将那高高撅起的两瓣屁股噼噼啪啪地痛打一顿,一边打一边大声数着数。竹板打在光屁股上清脆的噼啪声和女子疼痛难忍的哭喊声,就是一幅最典型的“打屁股”的画面。
 按照古代礼法:赤身裸体,有辱斯文,何况女子!要逼供的话,一副拶子就足以让她什么都说了,又何须扒光了打屁股?其中奥妙就是:无论官多大,也不能随便让民女脱了裤子看看屁股,但公堂之上,以律法之名加以惩处,岂不是可以名正言顺地过过瘾了?因此,公堂之上对女犯动不动就施以笞刑的官吏,大有人在。
 但古时女子讲究“三从四德”,绝少“犯事”。所以不少老爷另觅蹊径,把妓女拉到堂上来打屁股。于是古人笔记里多了一段记载:被打怕了的妓女搬出新到的名妓说:老爷若是喜欢,奴家的屁股当然打不足惜,万万不敢避杖,但新来的丽人若知老爷有此雅癖,只怕惊恐不安!于是老爷“笑而从之”,放她起来穿上裤子,免去了屁股上的一顿板子。既然可以随便饶过不打,可见本来就没有什么罪过,也不一定是真的要让她皮肉受苦,只不过是找个“合礼”的借口让她光着屁股打着玩罢了。若不是以笞刑为名,即使是妓女,也是不好随便叫她脱掉裤子露出屁股来让老爷打着玩的。
 喜欢打妓女屁股的老爷看来为数不少。史上另有此记载:“州官常以伤风败俗之名笞妓,笞必去衣—即全部脱光—妓耻之。妓不胜其苦,遂以金募贫女代已。”不知那个贫女脱衣解裤,光着屁股趴在地上挨板子的时候,离老爷的座位有多远?老爷既然是存心要打她的屁股取乐,一定看得仔细,难道会看不出换了个人、换了个屁股?是这两个女人诸多相似呢,还是老爷根本不在乎打的是哪一个女人、哪一个屁股?
 
 
 
 节四:私刑也得打光屁股!
 官刑要打在光屁股上,那私刑呢?没有两样!
 在家里,子女被家长打屁股;妻子被丈夫打屁股;媳妇被婆婆打屁股;女佣被主子打屁股;
 在社会上,徒弟被师父打屁股;学生被老师打屁股;妓女被老鸨打屁股;学徒被掌柜打屁股;修女被神父打屁股……
 私刑开始之前,挨打的人一般先要“自觉自愿”地脱下裤子露出屁股,在整个过程中,责打的人都能清楚地看到刑具在屁股上抽打的效果,以及挨打的人不胜疼痛而扭动屁股的情景……对于责打者来说,期间所感受到的性的意味,当然是非常明显的。只有以打屁股作为惩罚,男人们才可以让最高贵的妇人或最害羞的少女自然地、驯从地脱掉裤子,露出屁股。除此之外,男人们想要达到目的,只有到色情场所去了。仅此即可证明:打屁股得以广泛流行、常盛不衰,责打者性的动机无疑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论鞭5-6
 
 
 
 节五:打屁股还得让人参观?!
 以打屁股作为惩罚的,除了要打在光屁股上,大多还是当众施行,真正不让人看、关起门来打的反而不多。
 中国古老的笞刑,就是当众施行的:老爷、师爷、衙役、人犯、人证……就在这么多人看着的场合下,把女子的裤子剥掉,让她光着屁股挨板子;
 大户人家处罚丫环,打屁股算是比较正式的惩罚,多半要有个仪式当众施行。选个日子,把平日犯了过失应该受罚的丫环聚在一起,让她们挨个儿褪下衬裤露出白嫩的屁股,趴在长凳上,由专司掌刑的仆役用板子或是鞭子打她们的光屁股,打完一个再打一个;
 妓馆里接不到客的妓女半夜回来,头一件事就是搬过一条长凳到客厅里,不用人吩咐,自己把裤子脱下半截,光着屁股趴到长凳上等着,打完屁股才准睡觉。客厅里人来人往的,什么人都可以在旁边看;
 日本女工违犯厂规,都是在放工以后留下来,由受过专门训练的厂警代表厂主对她们实施“惩戒”,“惩戒”的工具有竹板、皮鞭、藤条等等,“惩戒”的部位却只有一个:就是赤裸裸的屁股。通常每天留下来的女工有好几个,打屁股之前叫她们一起脱裤子,打屁股的时候让她们互相观看;
 日本的女中学生被男教师打屁股更是家常便饭。课堂上回答不出的,当时就到讲台前来,面对黑板撩起裙子褪下衬裤,弯下身子,光光的屁股正对着全班同学,接受戒尺或者教鞭的笞打。
 但在西方,当众打屁股似乎更加花样百出。
   有文献记载:“在大领主的领地内,女佣裸着身体受处罚的例子不计其数。在俄国和波兰,有时故意安排这种惩罚,通常在饭厅里、饭桌旁进行,这样就可以供宴请的客人欣赏取乐。”由于女佣在受罚时先要脱去衬衣或衬裙—视鞭打的部位是背部或臀部而定,所以主人有时会把这种刑罚当成招待客人的一个节目,看到客人嘱目于哪一个年轻漂亮、体态丰满的使女,就会把她当作一件“礼物”,让管家随便给她安上什么罪名,使她当时就能接受鞭打的体罚。一位目击者写道:管家指责娜塔莎的罪名无人表示异议,于是这体态丰满的待女被带到主餐桌前,温顺地伏在地毯上,主人的书僮充当了行刑者的角色。当他用鞭杆挑起她的长裙撩到背上时,宾客们发现娜塔莎那结实浑圆的屁股和匀称修长的双腿一览无余—显然她被带进来之前已经作好了准备。书僮高高举起鞭子,抽打她光光的屁股,一下接着一下,缓慢而有节奏……所有的客人,连同尊贵的伯爵夫妇,都停止了进餐和谈话,所有的目光都紧随着鞭子的起落而移动,甚至站在一旁的男女侍者也都不知不觉地围拢过来,目光紧紧盯着在皮鞭的抽打下扭动起伏的肉体,整间房里除了娜塔莎的低声呻吟和鞭子抽击皮肉的声音外,还有围观的人们发出的粗重的呼吸声。
 令东方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平时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的修女,受惩罚时却要露出身体中间那一段丰腴的肉体来:趴在刑凳上,由院长嬷嬷当着众多修女的面,亲自挥动藤条在她丰腴白嫩的屁股上痛打。当然游览修道院的普通游客无法亲睹此景。但直至十八世纪,欧洲舞台上还是可以看到有关责罚修女赤裸的屁股的表演。女演员在台撩起长袍露出屁股,随后还得忍受真正的、而不是做做样子的鞭笞。这实际上是一种更公开、更露骨的性娱乐。
 
 
 
 节六:打屁股让夫妻之间更快乐?!
 直到一八九八年,德国律法还规定:丈夫有权当着仆人的面鞭笞妻子的光屁股,只要丈夫认为值得这样惩罚她。丈夫打妻子的光屁股其实无须法律予以认可,令人感兴趣的只是“当着仆人的面”这个细节。显然有旁观者的在场更能激发男子的信心和欲望。有学者指出:男人之所以喜欢对女人施行鞭笞,常常不是对女人具体过错的惩罚,而是力量、权威和男性气概的显示;而这种显示往往需要回应,女子在接受鞭笞时的柔顺的态度(主动地裸露屁股、驯从地跪下或趴下)和身体的反应(不胜疼痛的哭喊、挣扎和肉体上出现的伤痕、红肿等)就是重要的回应,而旁观者的在场则是加倍的回应。
 从文学作品中的描述来看,仆人的在场总是被安排得很合理:常常是要他或她准备鞭笞用具或布置鞭笞场所。我们注意到旁观者的性别不是重要的,甚至允许年轻的男仆在一旁观看尊贵的女主人是怎样脱光了屁股挨打的,而男主人并不认为此举有失体面和尊严。可见旁观者的作用。
 有的男子索性以打屁股作为性活动的预备和前奏:某医师接待过一名女患者,要求在下班以后单独给她诊治。脱下内裤以后,屁股上满是一道道的血印子。她说是被丈夫用板子打的。婚后第二次同房丈夫就要求打她的屁股,当时她以为结了婚就是要这样的,所以很顺从地让他打,叫脱裤就脱裤,叫转身就转身,叫趴下就趴下。挨打的时候得高高撅起屁股,不管打得多疼都不许躲,如果实在觉得疼想哭叫,就把内裤咬在嘴里,以免出声惊动邻居。她丈夫一边打,一边欣赏她身体的扭动和起伏,从这里得到足够的刺激以后,才扔下板子扑上去与她交欢。
 
 
 
 论鞭7-8
 
 
 
 节七:喜好此道的女人和不能自拨的小男孩。
 喜欢打光屁股的,自然男性居多,但是也有不少是女子。
 有一个庄园主为孩子们(两个男孩和一个女孩)请了一名女家庭教师。当时在乡间仍然盛行体罚,而对孩子的体罚通常都是让褓姆或者女家庭教师去执行,父母并不过问。这位女教师的教育极其严格,有孩子犯错的话,就让他们脱下裤子,用教鞭抽打他们的屁股。孩子们都很怕她,挨打的时候都是乖乖地自己把裤子全部脱光,露出屁股让她打,从来不敢反抗。一个男孩夏天到这个庄园主家作客,有一次透过虚掩的门缝看到了女教师的体罚,当看到那个比他大一两岁的女孩背过身子,撩起裙子露出白嫩的屁股,接受鞭打时,他感到极其兴奋,一不小心有了声响。女教师发觉后突然打开门,男孩躲避不及,被女教师一把抓进屋来,叫他在一旁站好。然后,当着他的面继续鞭打女孩,男孩站在旁边,目不转睛地盯着鞭子在女孩赤裸的屁股上抽打。这比他透过门缝看要清楚得多,也更令他感到兴奋。打完女孩的屁股以后,女教师意犹未尽,索性把他的裤子也脱光,狠狠打了一顿屁股。他惊奇地发现,在被女教师打屁股的时候,自己不但不害怕,反而盼望惩罚晚些结束。后来他这样回忆:“屁股和大腿象被火烧过一样,但伴随着针刺般的疼痛,我又感到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愉快和兴奋,因为在挨打时我射精了。”之后,每次体罚那三个孩子的时候,女教师都要把男孩叫来一起接受体罚。无论是看着别的孩子脱光裤子打屁股,或者是他自己脱光裤子挨打,都会使他感觉很兴奋。
 男孩成年之后,沉迷此道不能自拔。和每一个性伴侣在作爱之前都要先打她们一顿屁股。当然,除了屁股,他从来不打别的部位。打屁股的时候他还喜欢亲手给她们脱裤子,仅仅露出屁股当然是不够的,一定要把裤子或裙子全部脱光。显然,当年在庄园里多次被女教师脱光裤子打屁股的经历,对他日后的性取向有极大的影响。
 
 
 
 
 
 
 论鞭9-10
 
 
 
 节九:挨打时的快感是怎么来的呢?
 为什么打在光屁股上,性的感觉会大大加强呢?或许屁股上具有丰富的性神经;或许丰腴的屁股本身就富于性感;或许打屁股和作爱前脱裤子的动作是那样一致;或许有时打屁股的姿势和性交几乎完全一样……一个女人光着屁股摆出这样的姿势,真不知道她在等待的是皮鞭、棍棒的抽打还是别的什么……可见打屁股这种刑罚得以流行,挨打者的性意识也十分重要。只是对女性来说,有时表现得比较隐讳、曲折。
   “日文课”记述少女虹儿自愿让日语老师按照日本通行的做法:用打屁股来督促她学习。文中写道:“日本少女的榜样,督促学习的动机,以及对阳先生的仰慕和崇敬,夹缠不清地交织在一起。使她能够摆脱害羞心理、自然地在男性面前脱下裤子,一次又一次勇敢地承受光着屁股挨打的剧痛……最初的七八板子过去以后,虹儿体味到了疼痛以外的快感,它会从屁股上慢慢浸润到身体里面。但只有剧烈的疼痛以后才会有这样的感觉,而且不是每次挨打时都会有的。所以虹儿每次挨打以前,总是又兴奋又紧张,既是害怕那难熬的疼痛、又是期待着难言的快感。” 
 “待女的故事”里有这样的描写:“光着屁股挨完了打,慢慢提起裤子系上时,良子感觉到两腿之间湿漉漉的,这是在打手心时所没有的,可是差不多每回打完屁股以后都会有。后来有一次她向主人承认了打完屁股以后的这种特殊感觉:先生,打出水水来了!”
 那个来诊治屁股上的伤痕的少妇,“渐渐地,从打屁股的过程中获得了越来越多的性快感。后来只要丈夫一打她的屁股,很快就觉得下身湿润,没有性交也能使她激起强烈的性欲和得到充分的快感。”
 挨打者的性意识–还有什么疑问吗?
 
 
 
 节十:不止我们凡夫俗子,其实圣徒也需要打屁股。
 同样是打屁股,同样是肉体疼痛与性快感的奇妙结合,结果男孩成了施虐狂,女孩成了被虐狂,可见施虐和被虐之间的关系是何其微妙。欧洲中世纪,被史学家认为是“人性上最黑暗的时期”。为了消灭“七宗罪”中的“淫邪”,教会推行“圣刑”,试图以肉体的疼痛来消除性欲。起初,鞭笞的部位主要是背部和肩部,后来可能鞭笞过于滥用,为了不伤及内脏,逐渐下移到肌肉最为丰满的臀部。但抽打自己的臀部是很困难的,只有让人代劳,打的时候很自然地要在对方面前裸露身体。而男女之间相互鞭笞对方裸露的臀部时,双方必然地能从中获得性快感,经常作为受鞭者的年轻女性更甚。于是,鞭笞从“圣刑”变成了时代的疯狂。
   一张中世纪的木刻画,表现的是女修道院长正用桦树枝使劲地抽打一个主教的光屁股,两人的神情流露出狂喜和快感,似乎完全沉浸在鞭笞的快感之中。后来被封为圣徒的玛丽·玛格黛娜的最大乐趣,是让女修道院长反绑她的双手,露出臀部,当着其他修女的面痛加鞭笞。这种强烈的刺激使她产生莫大的快感,以猥亵的姿态扬声高叫:“好呀!好呀!这火焰要烧尽我的身体。”
 西方有一句名言:“快乐和痛苦之间的联系很久以来就被谨慎地承认。”为脱俗而施的苦行,反而使苦行者的性感觉更加敏锐。在那个时代,修士和修女们不惜残酷地折磨自己的肉体,实际上就是为了从中获得“浑身畅快、通体舒服”的性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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