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回
警嫂网络求救 遭受SM暴力近两年 夫家有后台
皮带抽,滴蜡烛,这是传说中那些性变态者玩的所谓SM游戏,可江苏徐州的警嫂金琨却遭遇上了。日前,一位自称叫“风云了了”的网友在红网论坛发帖呼救,说身为警察的丈夫有性变态爱好,自己长期被警察丈夫虐待,因为不堪对方的SM要求,惨遭长达两年的家庭暴力。今日,远在江苏徐州的当事人——警嫂金琨在接受采访时一再表示,“那是一种被欺辱的感觉,我一生难忘!”
“我名叫金琨,原本是徐州的一名警嫂,是江苏徐州一公安警员马某的妻子”,网友“风云了了”在标题为《警嫂紧急呼救,丈夫有SM爱好经常以此虐待妻子》的贴文中,豪不遮掩地点明了自己的身份。
“我原来一直把警察当偶像,所以当警察的马某经人介绍认识我,开始追求我时,我没有过多考虑我,就答应了。开始的时光还是甜蜜幸福的…… 可是没过多久,马某就露出本性了,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学来的,居然要我配合他进行SM游戏,说是要用绳子把我的手和脚都捆起来,然后用皮鞭抽我,还要给我滴蜡。我看在夫妻情份上,不想打断他的兴趣,于是勉强配合了两次,结果我很害怕,他的动作太暴力了,我怕他一不留神,就把我掐死了。”金琨在贴文中显得非常恐惧。
“因为这样,我后来怎么也不肯答应了,我原本以为马某身为警察,应该会讲道理的。可是没想到他居然蛮不讲理,强行用绳子把我绑在床上,还要我叫他主人,不停地用皮鞭抽我的全身上下,把我吓得要命,你们不知道,那绳子绑得很紧,马某进行SM时,又经常是时间很长,往往一轮下来,我四脚酸痛,就好像全身僵硬一样了,没有一点活动能力。”
只因为不愿意配合丈夫的不正常爱好需求,就屡屡遭到毒打。“从2008年4月15号,我不愿配合马某进行SM表演开始,一直2010年2月为止,每次我不能满足马某的SM需求时,便招来一顿毒打,每当我不愿满足他的变态需求,就对我进行种种殴打辱骂,说‘我养只狗还知道叫,养你有什么用,满足不了老子。’”
让“警嫂金琨”受不了的是,公婆竟然站在了儿子这一边。
她在贴文中写道,2008年8月16日这一天,因为自己不答应丈夫的要求,丈夫马某抓住她的手,用脚踹她的肚子,从侧面踢她的大腿,还把她的双手反扣在背后,用他的膝盖压住后背,另一只手狠打她的后脑勺,并得意地说“这样不会留下痕迹,我们警察打人都是这样”,后来公公还说“打死倒霉”。
而在2009年4月22号晚上,因为自己坚决不同意丈夫SM要求,再次遭遇毒打致昏迷。清醒后,她试图打电话报警,但手机被丈夫摔碎。又试图跑出家报警,但被丈夫及家人强行拽回,并再次遭遇暴力至昏迷。第二天醒来后,头晕四肢麻木,呕吐根本无法起床,丈夫一家人非但不送她去医院还说是装的,婆婆崔敏更是强行的要给她注射不知是什么的药水。因为她一再不同意,婆婆为此狠狠地说“如果你被打死了我负责”。后来她趁婆婆上厕所的时候,爬到电话旁通知母亲赶来,才得以被送到医院。
2009年2月26日晚,再次遭到马某毒打,公婆因知道自己做过司法鉴定,怕儿子再受牵连,遂帮助马某对她进行了长达2个小时的辱骂和殴打。
一边是警察,一边是变态的SM行为,“警嫂金琨”的遭遇惊现网络后,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已被天涯、中华网等各大网站广泛转载,同时也引起了网友的极大关注。
网友纷纷表达愤怒之情,强烈遣责马某作为丈夫的不人道行为。网友“落单的妈妈”认为,这“简直就是心理变态”;网友“为你陶醉”表示,“简直连禽兽都不如,把人民心中的警察形象丑化了。”不少网友也非常激进的提出以暴治暴的方法,建议“瞅机会打断他的手脚,让他体会你的痛苦,相信他会长记性了”,而有网友还表示“拖出去枪毙了。”
更有网友直斥SM文化害人不浅!“qq858569686”认为“警嫂金琨”的丈夫是“被日本文化给毒害了”。而网友“鸡屎蚊子”则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涉黄物品的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涉黄信息的管理程度,以免造成更多的家庭悲剧。
同时,亦有冷静网友对贴文内容真实度表示质疑。网友“SSXYX我”认为是“在原来的事情上有添盐加醋,应该没这么离谱”;而网友山里来看海则理性的表示,“真的吗?太不可思议了,呼吁有关部门调查下”。
随后,记者辗转找到“警嫂金琨”的联系电话,就此事真假进行求证。“警嫂金琨”表示,帖子内容是朋友帮她发上去的。目前她和丈夫正在离婚的诉讼阶段,是丈夫马某第二次提出离婚。
对于丈夫的性变态行为,她表示“自己是一个很传统的人,对外人无法启齿”。她还一再表示,每次丈夫强迫完成SM游戏后,“我就感觉自己是个畜牲”,“那是一种被欺辱的感觉,一生难忘”,话语之间,字字滴血带泪。
后来,“警嫂金琨”通过QQ讲述了一次被迫SM的情形:他用皮带勒住我的脖子,让象狗一样的爬,并且不断的打屁股,用手使劲的掐你身上,包括胸部……之后用手强行按住我的头,为他做口交。折磨完,会再次让我象狗一样爬。我永远记者(得)第一次,他突然插入肛部,出血了好几天,我永远都不会忘了,那种痛苦……
“警嫂金琨”证实说,她今年被打伤住院后,回家去看孩子,还被丈夫要求SM两三次,有次正在帮孩子洗澡,丈夫突然当这孩子面对自己施暴,孩子见了一边哭,一边打着父亲,“孩子那次,说实话我真不愿意回忆。”
对于丈夫的这些行为,“警嫂金琨”还证实说公婆和丈夫单位领导都知道。
她说,丈夫是在2008年自己在一心带小孩时发生外遇后,就学会了这些性变态行为。她遭遇这些变态行为后,曾向公婆投诉,希望能够引起家人支援,但婆婆告诉她“只要不把那个女的带回家睡到床上就可以了”。
2008年9月一天晚上,她在拒绝丈夫SM要求后遭遇暴力,于是愤而向丈夫所在的警队队长投诉,但最后也没有结果。后来,她又向当地公安纪委投诉,也没有满意答复,而这其中的原因是,“丈夫马某的一个称为舅妈的亲戚,是现任江苏徐州市公安局云龙分局副政委兼纪委书记。”
“警嫂金琨”遭遇丈夫性变态暴力是否属实?江苏徐州官方是否另有其他说法?随后,记者拨打江苏徐州市公安局纪委办公室电话,因为周末一直无人接听。
湖南首家私人律师联盟发起人、湖南省十佳刑事辩护律师、湖南普特律师事务所主任曾昕分析认为,如金琨所述属实,那么马某的行为涉及民事层面的违法甚至刑事层面的犯罪。
首先,从民事法律角度看,马某的行为违反了《妇女权益保护法》。根据该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马某违反妻子金琨的意志,以玩所谓SM对金琨长期实施捆绑、鞭打等行为,给金琨造成了身体、心理伤害,侵犯了金琨的生命健康权,可归之为家庭暴力。
其次,从刑事法律角度看,马某的行为已经涉嫌虐待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从马某对金琨实施SM行为的长期性、延续性以及暴力程度看,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摧残了金琨的身体和心理,严重凌辱了金琨的人格,可以认定为情节恶劣。
再次,如果现有证据能够证明金琨构成轻伤及以上伤情,则马某的行为进一步涉嫌故意伤害犯罪。金琨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马某的刑事责任,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同时,根据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不再以虐待罪对马某追责。
曾律师特别指出,如果帖子中所描述事实和“警嫂金琨”所述,没有充足证据支持,金琨将涉嫌诽谤国家公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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